前陣子上購物網站振興經濟,到了刷卡步驟,一萬多元的商品,購物網站提供了0利率分期,而且有3期、6期、9期、12期跟24期等多種選擇,勾起我的好奇心。如果不同分期數都是零利率,總金額也相同,消費者基於理性應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-分24期兩年繳完以獲得最大利益,為什麼還要提供3、6、9、12等其他選擇呢?

黑格爾說:凡存在必合理!

世上所有抉擇的選項,必定各有利弊,有所得就有所失,萬物運行才得以平衝。若存在毫無缺點的選項,必然會排擠消滅其他選項,其他選項一旦消失,便不再需要選擇,所謂「毫無缺點的選項」不該被稱為「選項」。基於這項矛盾,世上沒有「毫無缺點的選項」!換句話說,即使有24期可選,3、6、9、12分期在某些狀況下仍具有優勢,才得以並列為選項。但,分期數較少的優勢到底是什麼?心裡容不下這個疑問,決定追尋解答。

首先,為了確認選擇較多分期零利率沒有隱藏手續費等額外成本,我打了客服電話。聲音甜美的客服小姐說:所有零利率分期不管分幾期,都不會收手續費。抱著姑且一試求解的心情,我趁機插花提問「既然都是零利率,可以分24期為什麼會有人選3、6、9、12期呢?」,客服小姐聲音依舊甜美,但顯然她也沒仔細研究過:「不一定耶,就有客人不喜歡分太多期」。

我得到三點結論:1)分期數變多並不會衍生額外費用 2)確實有人選擇較少分期數 3)客服小姐缺乏追根究底的精神(謎:像你這麼無聊的人並不多,好嗎?)。

用我粗淺的投資學知識,分期數增加產生的利益來源來自以下幾點:

  • 資金具有時間價值,未來的100元,經過折現計算,價值小於現在的100元。用最簡單的方法想,如果兩年後才要付100元,在銀行存98元,靠年定存利率1.5%,滾兩年就會超過100元,若忽略存提款等操作成本,我們可以說,兩年後的100元,相當於今天的98元。故若金額相同,愈晚付款,等同付出的金額愈少。
  • 依一般經驗,貨幣貶值的機率高於升值(不是都說錢只會愈來愈薄咩?),當物價上漲,同樣貨幣金額的價值相對變少,延遲付款也能因此獲利。
  • 分期數增加,每期支付金額變少,經濟壓力較輕,讓消費者能負擔原本買不起的東西。(好邪惡的特性)

由以上推論,對消費者而言,愈晚付款愈有利,在不需要額外支付利息或手續費成本的前題,分期分得愈多,每期繳付金額愈少,愈有延後支付效果!那麼,當有3、6、9、12期可選,消費者不選12期,要選3/6/9期甚至一次付清的理由到底是什麼?

把疑問丟上FB,引發朋友的討論並找到一些不想分12期的理由:

  • 不喜歡欠債的感覺
  • 怕自己克制不住,挪用分期付款預算亂買東西
  • 萬一商品壽命比分期期間還短,心理將遭受打擊
    (東西已經吃掉、喝掉、用掉或是壞掉,還是得繼續付錢,感覺很糟… 呵)
  • 信用卡費有忘繳的違約或利息風險
  • 分期付款待繳部分將視為個人負債,影響銀行徵信的評比結果

若排除主觀感受,個人缺陷(胡亂敗家、忘繳卡費)等因素,真正客觀具有影響的只有「分期未付會計入負債」一項,帶給我一些提示,爬文找到心目中的正解:

分期付款待繳部分會佔用信用額度,導致可用餘額減少。例如:買24萬的東西分24期,下個月付掉1萬元,但信用額度會少23萬元,逐月遞減直分期付清為止。

由此可知,分期期數愈多,信用額度被佔用時間愈長,將造成信用卡額度低於應有水準,影響運用彈性,對資金充足但額度吃緊的人便會是重大缺點。

【2022-11-24補充】 再學到一個分期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 - 降低信用評分。這點跟分期造成信用額度使用率偏高有關。所謂信用額度使用率是指信用額度除以信用卡總額度上限的比例,例如:有四張卡每張額度 15 萬,若刷卡 30 萬,在尚未繳費前,信用額度使用率為 50% (30/4*15),一般建議將信用額度使用率控制在10-30%之間,超過 50% 就有可能在信用分數報告上被特別註記。分期會長期佔用信用額度,讓信用額度使用率偏高,故對信用評分可能有負面影響。參考

又解開一件久懸心中的謎團,開心~
(3、6、9分期:黑大,謝謝你!證明我們存在是有意義的…)

 


Comments

# by jason

我覺得最重要的原因是,不同期數的免息分期付款的承辦銀行不同才是主要原因, 能辦24期免息幹嘛不辦?對不對, 唯一阻止我的原因是:我的信用卡銀行不在24期免息銀行中...

# by KunYi

個人主觀感受 覺得麻煩 有時會忘繳卡費反而被罰 T_T

# by 毛豆

黑大上述提到使用者想法,我提一下個人看法 以商家的想法來說 如果從會計學的看法,期數越少,越早可以回收金錢 而業主權益 = 收益 - 負債 當一個商品已經送出,即代表商家負債增加,但卻未獲得相應的報酬 (1/3 ~ 1/24),所以期數越短越好。 當然這個推論是忽略銀行和商家的協議,有可能刷卡完商家就獲得全額的錢。 從銀行則是相反 當一個借貸行為成立時,雖然手續費為 0 ,但只要賭到一次的超時還款,在一萬元的借款下,只要有 2.5 % 的違約金,就有 250 的利息收入。 此時銀行可以取得遠大於任何優惠利率的金額,這種狀況下對借錢方有利。 當使用者已經習慣長期的小額刷卡付費,此時就比較容易發生超時還款,所以越晚還錢對銀行有利程度越高。 綜合以上結果 銀行不是傻子,無條件供給商家免手續費的 24 期,而是預期使用者會延時還款。 另外當使用者願意消費,更多商品在市面上流通時,表示景氣較好,此時將有更多商家找銀行借款。

# by 艾里克斯

銀行不笨呀, 沒有什麼東西是不收利息, 商家拿到款項時, 利息已經扣掉了, 為了讓各式各樣的人都消費, 所以有不同的選項, 被扣的利息也不同呀 :P

# by Steven

分期可降低當月負擔,但加多掏錢次數,user在購買東西不會只有一次,如果多次購物都使用分期,一樣會造成每月負擔很重的情況發生,而且還不是1 2個月可以搞定,所以短期分期可讓人在現金流的控管部分有更多的彈性選擇,小小見解

# by Rock

我想大部分選期數少的人都是為了不想久債吧...都是要付錢,有能力就早早還囉

# by 追趕.NET的可憐人

分太多期會有自己欠很少的錯覺 繼而又刷了更多不必要的消費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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