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一則新聞,提到那種有紅、黃、左轉箭頭、綠四枚燈號的紅綠燈,圓形綠燈亮但左轉箭頭綠燈沒亮時,只要對向沒有來車,是可以左轉的。默默搞錯多年,特將此發現分享到專頁,收到 Derek 與 Lane 令人意外的回響 - 不準,警察照樣會開單。

為一探究竟,爬文查到該新聞在PTT 八卦版的討論,網友的回應卻分成兩極,有不少人認為這根本是常識,不知道的人駕照是雞腿換的?但郤有一大堆人說自己這樣被開過「未依號誌行駛」罰單。靠,這也太有趣了,怎麼明明交通規則該一翻兩瞪眼的事,卻有這麼多爭議?好奇心起,即刻做了調查,以下是整理我查到的資料:

  1. 依據這篇交通部行政函令,查到圓形綠燈之意義出自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06 條第一項第一目」:

   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:
    一、圓形綠燈
    一)在無其他標誌、標線禁制或指示下,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軸直行或左、右轉。

    所以圓形綠燈亮起時,直行或左、右轉都是被允許的。該函令也到提到了「不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」處罰,但其原因為「多車道左轉彎,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」,意指未先駛入內側或左轉專用車道的情況。

  2. 彰化田中分局有篇圖文並茂的臉書專頁貼文,右欄第二張圖例即為圓形綠燈亮但左轉箭頭綠燈未亮的狀況,說明文字為「亮圓頭綠燈:車輛可直行、左轉或右轉」:

    其論點也傾向支持圓形綠燈可以左轉。

  3. 找到一篇租車公司的紅綠燈號介紹影片持不同的看法,2'40"舉了一個圓形綠燈左轉違規的案例(登楞),但動畫裡箭頭綠燈忽然變圓形綠燈,內側車道標只劃了直行不包含左轉,我覺得嚴謹性及正確性待商榷。

  4. 由於眾多網友指證歷歷,圓形綠燈左轉被開單應非空穴來風,感覺可能部分員警的認知有誤,但我查到圓形綠燈左轉紅單申訴與註銷的記錄: 紅單申訴成功實例。但要注意,綠燈是圓形綠燈或直行箭頭綠燈是關鍵! 如果是後者,就一定要等左轉綠燈才能轉。

  5. 有一派說法將「左轉綠燈」視為「在無其他標誌、標線禁制或指示下,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軸直行或左、右轉。」中的「其他標誌」。 依據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3條」:

    標誌、標線及號誌之定義如左:
    一、標誌 以規定之符號、圖案或簡明文字繪於一定形狀之標牌上,安裝於固定或可移動之支撐物體,設置於適當之地點,用以預告或管制前 方路況,促使車輛駕駛人與行人注意、遵守之交通管制設施。
    二、標線 以規定之線條、圖形、標字或其他導向裝置,劃設於路面或其他設施上,用以管制道路上車輛駕駛人與行人行止之交通管制設施。
    三、號誌 以規定之時間上交互更迭之光色訊號,設置於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點,用以將道路通行權指定給車輛駕駛人與行人,管制其行止及轉向之交通管制設施。

    左轉綠燈應屬號誌而非標誌或標線,故此論點不應成立。

【結論】

  1. 圓形綠燈是可以左轉的,但要注意並禮讓對向來車。
  2. 左轉綠燈主要用於在一段期間與紅燈同亮,搭配圓形綠燈熄滅,僅可左轉不能直行或右轉。
  3. 以上說明只適用於圓形綠燈,若是直行箭頭綠燈,就一定要乖乖等左轉綠燈。
  4. 圓形綠燈左轉如被警察開單,可保持良好態度出示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06 條第一項第一目」或「田中分局的貼文」供參,若還是被開單就只能事後申訴了。


Comments

# by Danny

圓燈一定可以左右轉! 因為晚上只亮圓燈,我那知還有沒有其它燈號! 所以不準左右轉才是標識不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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